公民监督 我要代表 成都江志先: 人大代表约见记录

成都江志先: 人大代表约见记录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九江街道邹家场社区 广大选民、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九江街道邹家场社区 居民委员会、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九江街道 人大工作委员会、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第十八届 人大常委会: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九江街道邹家场社区 选民 江志先 , 2020 年 7 月 15 日,向 邹家场社区 所在选区的双流区第十八届 人大代表 宋长春 发出书面《约见书》,要求在 2020 年 8 月 5 日- 7 日之间与代表见面,反映问题。
 
 2020 年 8 月 6 日下午14:00许, 宋长春代表与选民江志先举行了会谈。 江志先 委托的法律顾问 谢丹 参加会议。 九江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和 邹家场社区党支部 税书记,另有两名成都市民列席旁听。
 
选民江志先首先发言,说明本次约见宋长春代表是为了询问 5 月份书面递交给宋长春代表的两份诉求的处理进展。宋长春代表回复已将江志先的诉求材料上交区人大,还在等待回复。 江志先 提出宋长春 代表应当督促区人大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宋长春代表表示他作为人大代表在人大闭会期只能向上转交材料,不能处理问题。
 
法律顾问 谢丹 指出,人大代表在人大闭会期间,可以向所属人大常委会提出凭《代表证》视察调研相关单位和问题,由人大常委会就此作出安排,视察和调研得出的情况材料应当要求人大常委会通报相关单位依法作出处理。还可以在下次人大开会期间就相关问题提出议案,向政府相关部门发出质询,要求这些部门领导人向人大会议作出答复和说明。如果是出现了本行政区域带有共性的多个案件,相关行政部门领导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受到监察监督,直至被罢免。如果人大代表在这方面工作不力,选民就会对你的意见,你也会受到选民的监督,直至被罢免。

这次选民江志先 与 宋长春代表约见会议举行的通知发出以后,本法律顾问至少看到九江街道有两起维权案件的消息。这更加应当引起宋长春代表的重视。 江志先合法的承包土地和宅基地被强征强拆后,已经由双流县法院判决当时的九江镇政府行政违法,具体实施强拆的邹家场社区居委会也承担违法责任。而且邹家场社区居委会书面承诺给江志先 一家补偿安置房,应当看作有九江镇政府授权的行为,理应兑现。
 
选民江志先向宋长春代表出示了相关法院《判决书》和社区《承诺书》复印件。接着 江志先 着重就邹家场社区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事提出意见。这个问题由在座的邹家场社区税书记作出说明。 税书记说,这些占地建设的是涉及民生工程的安置房,是对老百姓有好处的。
 
法律顾问谢丹指出,我们有很多干部,满怀热情搞民生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对工作中出现的违法现象采取放任态度,引起老百姓的不满。干了工作,还费力不讨好,这岂不是很冤枉吗?这是其一。其二,工作中这里或那里出现违法点,搞不好就被一些人钻了空子。这些年落马的省部级高官,动不动就查出几个亿的违法收入,这些钱哪里来的?不就是钻违法点空子来的吗?其三,………讲要不忘初心,这个初心不是看你干了多少民生工程,而是要看老百姓对你满意不满意。其实国家的法律就是对人民利益的最大保护,违法实际上就是在违背老百姓的利益。你连法律都不遵守了,怎么会保障老百姓的利益呢?这样看来,你工作中出现违法现象,就是在侵害老百姓的利益。这样的工作干得越多,老百姓越是不会满意,你一点也不冤枉。相反,只要严格依法行政,工程干多干少,老百姓都不会说你什么。 宋长春代表如果觉得工作有难度,而选民江志先又对你的工作不满意,那我也许会建议江志先下次增加约见三名 双流区选出来的 成都市人大代表一同来工作。
 
现场允许录音录像作记录,但可能不能完整表达,所以综合作出上述记录。
 
上述记录将向各级人大机关和广大选民如实通报,并上网公示!
 
此致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九江街道邹家场社区  选区
选民  江志先  (电话: 18982237336 )
法律顾问  谢丹  (电话: 15213281040 )


    2020年8月8日

20200806约见人大代表-谢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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